儿童抚养权原则以子女健康成长为重,两岁以下子女通常判给母方,除非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抚养不力。两岁以上子女优先考虑条件好的一方,考虑经济状况、素质、环境、责任感和感情。八岁以上子女可考虑子女意见,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