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条件是:
1.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有过错方。这意味着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所在的基层组织、单位既不能作为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也不得作为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即损害赔偿的主体只限于婚姻关系当事人。
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必须基于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情形包括: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在符合上述情形时才能提出损害赔偿,此外的其它情形不能作为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
3.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诉诸人民,但人民判决不准离婚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人民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不予受理。可见,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是以解除婚姻关系为代价的。否则,即使当事人是基于法定的理由,也不得提出损害赔偿。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所说的离婚既包括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包括依行政程序即登记离婚。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当事人不得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起诉程序怎么走
离婚起诉程序的流程是:
1.夫妻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
2.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立案;
3.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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