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根据以上规定,你想跟丈夫离婚,为了防止丈夫对家庭共同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可以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人民可依职权对你们家庭的共同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或法律准许的其他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人民在对你们夫妻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后,由于你丈夫转移家庭共同财产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侵害你的合法权益。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是十分严肃的事情,是你的一项权利,但也是有一定条件并负有一定责任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申请错误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否则,人民将解除财产保全。至于何时申请财产保全合适,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既可以在要求离婚起诉的同时,也可以在起诉过程中的任何时间,紧急情况时还可以在起诉前提出。综上,你可根据上述规定,依法申请人民采取保全措施,这样,法律会保证你的财产不受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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