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故意转移财产,属于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如果有线索,可以向提供,由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
但向申请撤销的应当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一、判决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处理
判决后对方不给钱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什么财产,也没办法执行。如果能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提供给执行法官。如果发现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也可以向要求移送机关追究他拒不履行判决的刑事责任。
二、婚前转账首付是否能要回来
婚前的财产转账是否可以要回取决于该转账的定性,如果属于借款性质的,当然可以主张要回。如果属于赠与性质的原则上是无法要回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形。
1、如果属于借款,行为人应当从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起诉,否则会导致诉讼时效终止,无法胜诉。
2、行为人将财产赠与他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赠与完成,无法主张返还,但是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判决后对方没钱,要怎么办
尽量收集相关信息,与沟通。1、强制执行是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2、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3、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裁定书应送达被执行人。4、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5、执行应当在申请人递交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执行完结,到期不能执行完结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申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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