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协议书作假的,是可以反悔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常见后悔离婚的问题有哪些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重新分割,分以下四种情况:
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会受理。但是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的。
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向提出损害赔偿申请的,人民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离婚登记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以另行起诉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申请复婚。
二、协议抚养费可以反悔吗
协议抚养费可以反悔。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三、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如果反悔怎么办
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可以反悔。如果在离婚登记前反悔的,可以与对方重新商议。如果是在离婚后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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