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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掉离婚证后是否还能办理结婚证?
2024-05-25 17:06:55 责编:小OO
文档


婚姻登记无需携带离婚证,但需出示无配偶证明。如遗失结婚证或离婚证,可向登记机关补办。《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持户口簿、身份证可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补领,经查证属实后补发证件。

法律分析

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二,如果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当事人出具离婚证,其可以进行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证被撕掉后如何重新办理结婚证?

如果离婚证被撕掉,重新办理结婚证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等。然后,您可以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缴纳一定的费用。办理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提供离婚证被撕掉的原因和相关证明文件。在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婚姻登记机关将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办理结婚证。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登记时无需携带离婚证。只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无配偶声明即可。如果离婚证丢失或损毁,可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需提供相关材料并经查证属实后,将重新办理结婚证。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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