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上海医保转移到外地程序
2024-05-25 14:42:55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办理,填《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供材料。受理申请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机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需标明转移人员姓名和医疗保障编号;终止参保人员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新就业地机构办结接续手续将转移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原则上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并办理。

法律依据:

《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后,由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在本市注销个人医疗账户,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对个人医疗账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