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金;情节严重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开设赌场与聚众的区别在于规模、持续性、赌具提供和方式。开设赌场需以营利为目的,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场所或建立网站,并达到规定标准才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一、开设赌场量刑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开设赌场、以为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
(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一)聚众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所谓聚众,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
所谓以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以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二)聚众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与开设赌场均有为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
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结束后,下一次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的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规程。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的场所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而一般开设赌场的行为,其实也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
结语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犯罪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以为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第二种情况是开设赌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聚众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于规模、持续性、赌具提供和方式等方面。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包括设立场所、建立网站等,但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才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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