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男方不同意对孩子户口进行迁移的话,首先可以向机关进行求助,由机关进行调解劝说,如果调解无效的话,则会根据离婚判决进行办理迁移户口的相关手续,但需要在户口登记簿里面注明原因。
离婚后,如果男方不肯配合给孩子迁户口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离婚的,可以直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判决书等材料去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向起诉。
离婚孩子户口迁移到妈妈这边分两种情况:1.协议离婚。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有: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等。2.诉讼离婚。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有: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等。
综上, 迁出孩子户口主要可以通过协商、向机关求助及向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