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的资料有: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或者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一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待户籍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新证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提交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待机关通知本人领取身份证即可。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
2、机关人员对材料审核无误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调取制证信息,按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专用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
3、信息打印完毕后,进行裁切及塑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4、填写完毕后,等待机关人员发放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
机关收取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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