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借款不属于挪用。如果没有权利决定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单位批准下借款,应当不构成挪用。反之有权利决定使用的,以借款的名义挪用了,数额较大的并且三个月未还、或者用于经营、或者用于非法行为,就可能构成挪用罪。
一、挪用罪的具体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挪用罪处罚标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后没有使用的是否构成犯罪
从犯罪客体方面来讲,认定是否构成挪用罪,关键并不在于其是否实际使用了该,而在于的所有权中的使用权和占有权是否受到了侵犯。虽然没有实际使用,但是该已经脱离了单位的实际控制,单位对该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实际上已经受到了侵犯,对挪用罪的客体的侵犯已经完成。
挪出以后,虽然没有按照预定用途使用该,但是其一直持有这种使用方法已经属于挪用归个人使用,如果再具备数额较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条件,就构成了挪用罪。
三、借用超过六个月
主要看挪用的数额跟目的,还有这个罪是身份犯,要求构成挪用罪的还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人民币三万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罪。“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是犯罪,由主管部门按政务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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