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道路交通法第39条
2024-05-23 15:23:38 责编:小OO
文档


一、道路交通法39条有什么相关规定啊?

所谓交通管制:是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对道路交通采取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临时性交通措施。为了避免发生交通阻塞等交通事故,同时为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情况和需要,赋予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疏导交通,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另一方面,为了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或者说最大限度地降低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影响,当需要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时,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告知公众。这不但是对机关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的规范,也是为了得到公众的支持,配合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工作有必要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因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实行管制或者如果能让公众提前知悉,公众就能根据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出行,包括出行的时间、方式、路线等,这样,不但有利于获得公众的认同和支持,也将有利于采取交通管制或者目的的实现。因此,为了规范交通管理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同时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获得公众的支持,以便充分调动群体,共同搞好道路交通工作,本法对实行交通管制作出了规定。本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根据这一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通行、禁止通行等交通的措施。所谓通行和禁止通行,是指在某一时间内,对行人或者某些车辆,规定有条件通行或禁止其通行。这些交通的措施范围较广,一般包括:划设单行道,仅允许车辆单向行驶;划设机动。车专用车道或非机动车专用车道,仅允许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通行;划设步行街,仅供行人通行,禁止任何车辆进入;转弯,即禁止车辆左转弯或右转弯;直行,即禁止车辆直线前行,等等。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比如举办灯会、庙会等群众性的传统民间娱乐活动,举行马拉松等大型竞技体育比赛,节日、阅兵式等盛大庆典活动,举办或召开国际性会议、全国性重要会议,拆除或维修大型旧建筑物,修建地下铁路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实行临时性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39条内容有什么?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