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地机关承办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要正确区分诈骗、投机倒把、走私等经济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准确定性。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机关绝对不得介入。
法律依据:《关于严禁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
第一条 各地机关承办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要正确区分诈骗、投机倒把、走私等经济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准确定性。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机关绝对不得介入。
第二条 严禁滥用收容审查手段。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对于不符合和规定的收审条件的人,不得使用收审手段。对来华的外国人中犯诈骗罪或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者,应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得采用收容审查手段。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