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包括违约行为和无免责事由。特殊构成要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过错、继续履行可能性和因果关系。
法律分析
决定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素有两个,一是归责原则,二是违约责任的具体形态。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特殊构成要件,指各种具体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
1、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二:具有违约行为。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2、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指承担具体的违约责任时,在一般构成要件之外,还需具备的其他要件下面略作说明:
(1)采用过错归责原则的,要求违约方具有过错。
(2)实际履行要求继续履行可能或者可行。
(3)损害赔偿要求另外两个构成要件:受有损失;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拓展延伸
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及救济措施
合同违约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或违反了合同条款时发生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违约会导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其中一种常见的后果是违约方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即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此外,违约方可能还需要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补救措施,如返还已收取的款项或交付合同约定的物品。对于受损害方来说,他们有权要求采取救济措施,如强制执行合同、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解除合同。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法律会提供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结语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归责原则和具体形态。一般构成要件为具有违约行为且无免责事由;特殊构成要件包括过错归责原则、继续履行可能或可行、受损失和违约行为与损失间的因果关系。合同违约会导致一系列法律后果,如经济赔偿、履行合同约定的补救措施和救济措施。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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