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债权多次转让该如何处理
2024-05-22 07:13:14 责编:小OO
文档


一份债权多次转让,按照通知的先后顺序,通知在先的发生法律效力。

一、父母债权转移给子女如何办理

父母债权转移给子女的,应当通知债务人。父母要将债权转移给子女的,应当和子女签订转让合同,并且将转让债权的事实通知给债务人,未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知道债权被转让后,应当向子女履行债务,债权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进行转让: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一房二卖如何把所有权分割

一房二卖时房屋所有权确定规则:

(1)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2)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

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3)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

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权上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三、多个债权人该如何分配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首先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不存在先后问题。

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第二种是多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对于均仅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来说,其受偿顺序均由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决定;若债权人是基于所有权或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则该债权优先于普通金钱债权受偿。

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

(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若申请人之一或被申请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则移交破产管辖,中止执行程序;若未能进入破产程序,则恢复执行。

(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对已经取得债务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在被执行财产被执行完毕前,有权通过提交参与财产分配申请,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制作分配方案。

(3)被执行人为非企业法人的,其只能一般性规定进行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