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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单独二胎标准是什么
2024-05-27 05:09:3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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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二胎早前就已经出台,不过由于各个地区的自身问题,所以推行的速度是有所不同的,当前基本已经全面开放准二胎,但其实当前大部分人对于准生二胎是不了解的,后续可能导致的问题也是非常严重的。那湖北省单独二胎有什么内容呢?湖北省单独二胎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户籍在本省和户籍不在本省而在本省居住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加强综合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依靠科技进步,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完善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第四条各级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卫生和计生执法机构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有关具体工作。县级以上所属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应当协助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五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第六条各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给予重点扶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县级以上及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第七条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奖励。准生二胎的开放生育二胎是有一定条件的,所以在准备生育二胎时一定要了解准生的条件,应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咨询查看自身是否符合,而且湖北省单独二胎只适用于在湖北的朋友进行参考,因为各个地区的准生育二胎都是不相同的,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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