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实习期内上高速不扣分罚款,但需有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根据2014最新交规,实习期内可上高速,但拿照不满一年的驾驶员需有陪同。实习期满12分将注销驾照,持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将被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法律分析
刚拿到驾照还处于实习期的人,肯定是会想要多练练车,增加自己的驾车经验,然自己日后开车的时候可以更加的小心。有些人觉得开高速长途练车会更好一些,就会在外出游玩的时候主动提出开车。那么,驾照实习期内上高速扣分吗?
驾照实习期内上高速扣分吗?不扣分罚款。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据了解,根据2014最新交规已经取消了实习期上高速处罚的规定,也就是说,2014实习期上高速是可以的哦。不过拿到驾照未满一年的驾驶员:不能单独上高速,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如果未按照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
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结语
实习期内上高速不扣分罚款。根据123号令,实习期为12个月或24个月,驾驶人需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陪同。2014年交规取消实习期上高速处罚,但拿照未满一年需有驾驶人陪同。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同时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实习期限将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将注销实习车型驾驶资格。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确认表格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四条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批准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三条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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