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实施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
一、广告业扣税凭证问题
1、纳税人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扣税凭证,是指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农产品销售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专用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以及代码、号码不符等情况之一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二、一般纳税人广告服务抵扣
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人身份经营期(新开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普通(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取得的不允许抵扣进行税额。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