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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有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
2024-05-16 12:34:19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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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患精神病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人民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人民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一、认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

(一)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申请人民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该精神病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者与该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人。

第二,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与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关系;被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如果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鉴定结论,也应当一并提交人民。

根据《意见》第193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终止。

(二)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由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管辖。这样规定便于人民就近调查该公民的健康状况和日常表现,收集有关证据,作出正确的判决,以保护该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鉴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医学鉴定,以取得科学依据。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如对鉴定结论有怀疑的,可以重新鉴定。

(四)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2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应由该公民的近亲属担任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因为他可能与该公民有利害冲突。如果近亲属互相推诿,由人民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状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意见,以便进一步了解该公民的患病情况、精神状态,从而作出正确的判决。

(五)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2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经过对案件的审理,认为该公民并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没有根据的,应当作出判决,驳回申请;认为该公民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应当作出判决,认定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为其指定监护人。

根据最高人民《意见》第19的规定,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应当送达起诉人、原指定单位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

二、我国怎样起诉能最快离婚

1、(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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