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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社保补缴说明的详细依据是什么
2024-05-15 13:11:24 责编:小OO
文档


一类是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具体包括三类情形:一是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本市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

经本人申请、单位申报,可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手续。对于申请人原单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

二是本市统筹范围内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提出参保补缴申请,只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应当依法受理。

三是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保而未参保,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对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调解,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第二类是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其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得通过违规补缴而取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

一、杭州社保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早于1998年1月1日的人员:

(1)以下材料之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录用登记表、调入单位的工作调动介绍信、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2)军转干部安置、学生分配等有关材料;

(3)财务发放原始工资凭证;

(4)劳动合同期满离开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原劳动合同。

2、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列入编制部门编制管理的人员:提供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材料或《民办教师备案表》;

3、补缴失业保险早于2005年10月的人员:提供《杭州市失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二、杭州社保补缴程序是怎样的?

1、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情况,填写相应表格。

2、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3、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口头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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