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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社保补缴新规定2021
2024-05-15 13:13:41 责编:小OO
文档


宁波2021补缴社保具备三个条件:
1、2011年之前退休的国企、事业单位职工;
2、1961-1982年间下乡的知青,户籍在社保缴纳地;
3、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且2011年以前在当地缴纳过社保。
乡居民医保补缴最常用的渠道就是去户籍所在地的事处补缴,若是农村居民,可以去当地的村干部处进行补缴;还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进行补缴。城乡居民医保补缴的话,各地的补缴通道是不一样的,若是新参保人员(2020年未参保人员、新生儿、新迁入人口):必须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等资料在所在县区乡镇(社区)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缴纳,才能进行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四条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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