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地方的一审判决不服,应在判决书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收到判决书的日期是指当事人实际收到判决书或签收邮件的日期。
法律分析
不包含,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算。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地方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而这里的送达之日是指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如果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则应是当事人签收邮件之日。
拓展延伸
判决书生效后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判决书生效后的上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重要时间,具体期限取决于相关法律和司法程序。一般情况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生效后的上诉期限为十五日。也就是说,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可以向上级提起上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上诉期限可能会因特殊情况而有所变化,例如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没有收到判决书的情况下,上诉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因此,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应及时咨询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把握上诉期限,避免错过上诉机会。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书生效后的上诉期限为十五日。当事人应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此期限,并在十五日内向上级提起上诉。若判决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应以当事人签收邮件之日为准。然而,特殊情况下上诉期限可能有所延长,因此当事人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把握上诉期限,避免错过上诉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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