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天津敬老卡新
2024-05-15 11:56:21 责编:小OO
文档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便利老年人在智能化服务时代下乘坐公共汽车出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或常住本市的外埠老年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均可按本实施办法规定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
第三条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的老年人应持有免费乘车卡,包括已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和敬老卡。离休干部、残疾老人等已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老年人,仍可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
第四条持有免费乘车卡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范围:本市全程票价在2元以下(含2元)的公共汽车线路。
第五条有本市社保卡、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全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免费申领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并申请开通免费乘车功能(已有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的老年人可直接申请开通,无需换卡)。
无本市社保卡、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通过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指定服务网点或网络方式免费申领敬老卡。
第六条在本市新落户或新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需待落户或持居住证满1个月后方可申领免费乘车卡。
第七条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和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对老年人申请资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
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应在审核通过后现场开通第三代社保卡免费乘车功能。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应于老年人申请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卡片的制作和发放。
第免费乘车卡损坏或遗失的,可向发卡单位进行挂失和补办。第三代社保卡免费补换,敬老卡因丢失或非质量原因人为造成不能使用需要补办的,应缴纳磁卡工本费。
第九条本办法发布实施前已经取得敬老卡的老年人可自愿办理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并开通免费乘车功能,免费乘车功能开通后原有敬老卡做锁卡处理。
第十条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时,应主动刷卡,接受司乘人员的查验,自觉遵守乘车秩序。
第十一条免费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司乘人员有权拒绝人证不符者免费乘车。
第十二条老年人乘车应注意安全。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乘车,应有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乘车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热情周到地为老年人乘车提供服务,不得拒载和有意难。
第十四条在满足老年人日常基本出行需要的基础上,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提升早晚高峰公交运行效率。
第十五条市每年11月30日前负责提供下一年度年满65周岁本市户籍老年人的基础信息,每月末提供当月新增落户年满65周岁老年人基础信息和持居住证年满65周岁老年人基础信息。
第十六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对外开展老年人免费乘车经办服务,确保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老年人免费乘车工作管理,杜绝一人持多张免费乘车卡和无效卡的使用。
第十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负责老年人免费乘车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日常管理、运营维护,数据统计和持卡信息筛查,负责根据持卡信息筛查结果,对无效卡进行锁卡。公交企业配合锁卡。
第十九条免费乘车卡锁卡的条件
本市户籍老年人亡故或户籍迁出的;
外埠老年人亡故或居住证未在有效期内的;
已持有免费乘车卡,新申领免费乘车卡或补换卡片的,对原卡片进行锁卡;
申领第三代残疾人证等其它免费乘车凭证后,对已有免费乘车卡锁卡。
第二十条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按事权和支出责任承担。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每季度将老年人免费乘车统计数据报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准,经核准后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每季度财政部门将财政补贴资金据实拨付各公交企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津政办发〔2010〕31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法律依据:《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按本实施办法规定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
第三条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的老年人应持有天津市颁发的敬老卡。离休干部、盲人和残疾军人等已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仍可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
第四条持有敬老卡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范围:本市全程票价在2元以下(含2元)的公共汽车线路。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