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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刑事案件一审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2024-05-15 12:03:5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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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刑事案件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一审、二审)。

1、刑事拘留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是,人民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拘留期限为17天。

2、侦查阶段的期限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在上述期限不侦查终结,且是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上述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因此,侦查阶段的期限为7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对于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那就是一个半月。另外,还会存在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情形,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期限重新计算。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4、审判阶段(一审)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具有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另外,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后,期限重新计算。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开庭,这也是需要有一定的时间,但这都是有规定的,如果在侦查的过程中遇到有其它的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就会更长,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把握好时间,避免出现了超期关押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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