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股权登记程序:1、公司章程载明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2、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3、工商机关登记;4、继受取得的还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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