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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想要离婚怎么办
2024-05-18 20:31:42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老婆要离婚怎么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不想离的,多与老婆交流与协商,协商不成的,老婆执意要离婚,则会诉至,应诉时可以多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如果当事人也想离婚的,则可以与老婆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达成离婚协议书,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至,应诉时可以多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及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回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一、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的一方向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总之,老婆要求离婚的,如果老公同意离婚的,双方可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进行协议离婚。如果仅老婆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只有认定双方感情破裂时,才准予离婚。

一、民政局申请离婚手续有哪些

民政局申请离婚手续有:

1、网上预约。登陆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预约;

2、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3、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4、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5、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如果是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三、起诉离婚起诉阶段的程序是:

1、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安排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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