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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合同 卖方违约
2024-05-03 13:49:48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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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人间天堂买卖合同荐贤不荐愚卖方违约疾风知劲草常见的情慈祥况如下:东西南北人2.1、自暴自弃拒绝履行疾风扫落叶合同。3积极.2、未和睦相处按照合同自食其力约定的期意气风发限和方式浓重交付房屋两肩担一口。4.3人寿年丰、不履行今吾非故吾协助办理富相房产登记耳轮手续。5星眸.4、不两雄不俱立履行合同关切约定的其聪慧它义务。内容来自懂视网(www.51dongshi.net),请勿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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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如下:

1、继续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买方已支付价款,但卖方迟迟不交付房屋,买方就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或者卖方已经交付房屋但买家不支付价款,卖方就有权要求买方继续支付价款。同时,继续履行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

但有下列情况的则不适用继续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自己将不履行债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继续履行或单方要求解除合同不影响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双方当事人应该先尝试友好协商,协商解决纠纷;

2、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由根据事实和法律,对纠纷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作出认定和判决;

3、合同约定有仲裁条款的,则双方只能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由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仲裁裁决;

4、双方可以请求当地部门介入,由部门根据事实和法律,调解纠纷。

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需要下列资料:

1、民事起诉状;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方违约的责任如下:

1、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注意的情形如下:

1、房、地一同出卖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2、必须登记过户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

3、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房屋买卖不能侵犯相关人的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款支付期限、支付方式、支付金额同等等。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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