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没有权利逮捕当兵的人的。现役军人在一般的治安案件中,机关还真不能抓人。对现役军人在地方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由案发地机关移交现役军人所在处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关和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
(一)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机关应当及时移交保卫部门侦查。
(二)地方人员在营区作案的,由保卫部门移交机关侦查。
(三)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营区作案的,以保卫部门为主组织侦查,机关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机关为主组织侦查,保卫部门配合。
(四)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机关侦查,保卫部门配合。
(五)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间在营区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保卫部门侦查,机关配合。
(六)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经批准入伍尚未与办理交接手续的新兵犯罪的,由机关侦查。
(七)属于地方人武部门管理的民兵武器仓库和移交或者出租、出借给地方单位使用的营房、营院、仓库、机场、码头,以及和地方人员混居的宿舍区发生的非侵害军事利益和军益的案件,由机关侦查,保卫部门配合。
(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公司、厂矿、宾馆、饭店、影剧院,以及和地方合资经营的企业发生的案件,由机关侦查,保卫部门配合。办理机关和互涉的刑事案件,机关和有关保卫部门应当及时互通情况,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应当共同研究协商,必要时可由双方的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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