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因素一般指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
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
2、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等。
一、不可抗力与恶劣气候有什么区别
不可抗力和恶劣气候条件可以从不可预见性、不可克服和不可避免去进行区分。不可抗力除了自然灾害(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引起的不可避免的损失之外,还包括一些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如战争、、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国是一致的。
二、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首先,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其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再次,当事人适用不可抗力进行的免责应具备的条件。
(1)证明导致该违约行为产生的事件属于“不可抗力”;
(2)证明并非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经发生的违约行为导致遭受该“不可抗力”事件;
(3)证明该违约行为系由“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
(4)证明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告知合同相对方。
最后,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当事人之间可以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继续履行替代履行等责任,如果发生的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根本目的落空,自然可以解除合同。
三、购车合同陷阱包含什么内容
有下列内容:
1.合同条文严重缺失。
2.双方违约责任不对等。多数合同对消费者违约责任规定得明确具体,而对自身的违约责任要么完全免除,要么变换字眼降低要求。
3.交车质量有问题只修不赔。
4.设置汽车所有权转移的“双保险”条件。
5.擅自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其实,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上条款中,经销商把厂家原因、船务运输等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均列入“不可抗力”范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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