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所有人就是房产持有人即为房产证上的人,具有房屋的处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