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重点有四个方面:
一、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
二、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三、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四、从犯罪情节上来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
寻衅滋事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1.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从犯罪情节上来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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