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公司职工意外还是工亡的认定
2024-05-19 03:44:27 责编:小OO
文档


张三是甲公司职工。2021年8月27日18时,张三在上班中间休息就餐时感觉胸部疼痛并告知当班同事,晚22时30分,再次发生胸部疼痛,再次告知当班同事,并给公司领导打电话要求派人替换。

后单位同事李四当晚22时40分替换张三上班,张三即回单位宿舍休息,28日凌晨3时许张三再次发生胸部疼痛,紧急向宿舍同事发出求救,同事为其找药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当同事及120救护车赶到后,确认张三已经死亡,经医院诊断为心脏猝死。后张三家属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认定: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三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不予认定为工伤。理由是,张三在上班时向工友说自己不舒服,并不能证明其当时就已经发病,根据医院的出诊记录和急救出诊医生的调查笔录,证明死者是在凌晨3时左右发病。张三下班后在宿舍突发心脏病死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情形。

关于此案,不认定为工伤的结论正确吗?

答案是否定的,后张三的家属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至当地,经审查支持了张三家属要求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销该《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诉请。

关键的48小时如何认定成为了认定的核心。这个标准需溯源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根据此项规定,无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是未经抢救死亡,视为工伤的关键都在于,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通常理解,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当是指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就本案的情况来看,张三在上班时间先后两次因身体不适,并最终不能坚持上班,请假回单位宿舍休息,后在宿舍死亡,医院及医生出具证明证实,事发当日救护车到现场急救,病人已现场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脏猝死。张三在死亡前虽未经过医学诊疗和救治,但其作为没有医学专业知识的一般人,对其自身身体状况和病程发展无法作出准确预判亦属合理;其死亡的单位职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