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鞋不能开车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没有了不准穿拖鞋、赤足、赤膊驾驶机动车辆的这条明文规定,但也指出不得妨碍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