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二、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申报债权;三、尚未审结并有其他柏高或者无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四、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