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垫付费用可要求用人单位核销。申请工伤鉴定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等。
法律分析
一、工伤鉴定费用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由于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未为受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所垫付的鉴定费可要求用人单位核销。
收费标准为
1.省级每人次200元。
2.市级180元。
3.县级150元。
二、申请工伤鉴定需准备的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因工伤发生的一系列费用支出来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结语
工伤鉴定费用标准明确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工伤发生的费用支出来源于工伤保险基金,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保障了受伤职工的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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