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用不写电话号码,一般可以使用,但个别地区可能会不行,建议填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四)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