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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动产登记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2024-05-11 05:18:58 责编:小OO
文档


《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条件:权利人合格、房屋权属来源合格、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权属来源证明等。村民自建房需提供宅基地使用证,组织建设房屋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三层及以上自建房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历史原因未验收需鉴定证明安全。为防止违法购地,必须提供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证明。

法律分析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2、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4、办理初始登记时,村民自建房屋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证,农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房屋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对于村民自建三层(含三层)不要求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对于村民组织建设的房屋则要求必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由于历史原因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在经过鉴定证明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方可予以办理。

6、为避免给违法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城市居民建设的房屋,《暂行办法》明确要求申请房屋初始登记时,必须提供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证明。

拓展延伸

农村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农村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合法登记的过程。办理农村不动产登记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等。接着,申请人需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实。最后,经过审核通过后,登记机构会颁发农村不动产登记证书。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注意保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还需留意登记机构的办公时间和规定,以免耽误办理。办理农村不动产登记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不动产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结语

合格的权利主体、真实有效的房屋权属来源、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提交的相关资料,都是办理农村不动产登记的必备要素。对于村民自建房屋,需提供宅基地使用证;对于村民组织建设的房屋,需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确保安全使用条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也是必要的。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证明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证明,以避免违法购买宅基地的情况发生。办理农村不动产登记需要遵守法律程序,保障权益的合法性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第九条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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