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在行使担保权利时,应当保护担保物价值,不得损害抵押人、质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一般情况下,抵押物在拍卖过程中不应当随意更改竞买标的。但如果在法定程序下,经过抵押人、权利人的同意,可以变更竞买标的,但需注明变更的原因和过程,保护相关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的方式行使担保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第三十五条:债权人在行使担保权利时,应当保护担保物价值,不得损害抵押人、质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依法成立的仲裁裁决、人民的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协商的原则变更、解除合同。
注: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综合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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