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提起抗诉,制作刑事抗诉书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但是不论是按哪种程序提出的抗诉,提出抗诉的都必须制作抗诉书,送达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人民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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