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机关的证明。
一、遗产官司一般需要什么证据
遗产官司需要的证据:
1、原告需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可以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者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提供证据证明继承开始。如果是法定继承,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交遗嘱;
3、提供遗产证明:有房产的,应当提交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付款或者出资证明;证明有车辆的,应当提交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车等;
4、如果要求分割比例超过平均比例,在被继承人生活前提交更多的照顾。如行驶证、村委会证、其他子女证、邻居证等。
二、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什么
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
(1)如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3)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4)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与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照片、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赡养费纠纷立案材料要什么
赡养费纠纷立案材料如下: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