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不让看孩子的,男方可以到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已经判决了男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的,或者男方起诉判决后女方仍不让看孩子的,则男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孩子探视权强制执行的,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一、不让看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拒绝付吗
不让看孩子的抚养费不可以拒绝付。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义务,不能以对方不让看孩子就拒绝支付抚养费。
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也不能不支付抚养费。
二、女方不让男方看孩子,怎么办?
女方不让男方看孩子的解决办法:
1、男方可以请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代为出面与女方进行协商;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提起侵权之诉,让女方保证自己作为父亲的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三、协议离婚后男方拒不执行协议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男方拒不执行协议的,女方可以向起诉。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还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虽然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民政部门或申请强制执行。经判决后该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如果对方不主动履行,当事人可以据此向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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