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诉案件转成公诉案件要如何办
1、当刑事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案件的规定时,是可以转成公诉案件的。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涉嫌侮辱罪、的案件,当侮辱诽谤的性质已经危害到国家利益时,则该自诉案件应当转变为公诉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哪些案件既可以自诉又可以公诉
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既可公诉又可自诉:被害人直接向人民起诉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机关立案侦查。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有一些案件在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提起自诉,但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的话,则此时转化为公诉案件,就由人民代表国家向人民提起公诉。而被害人直接向提起刑事自诉的,人民也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若发现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则可以移送机关立案侦查。 该内容由 周伟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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