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转自诉案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侵犯人身或者财产权利的犯罪
《刑法》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只有四十多个。绝大部分犯罪只有才能起诉,公民个人起诉不予受理。
2、必须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不认为是犯罪,精神病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
3、起诉的人必须是被害人
向机关报案的可以是被害人,也可以是其他知情人。不接待报案人、举报人,只接待被害人。被害人不起诉,其他人要求起诉的不受理。必须有机关或者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
4、被告人的信息必须准确
有人到起诉,不给立案,要求立案。会问你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一样说不上来就不能立案。没有义务帮你查找罪犯、抓捕罪犯。就是自诉人准确说出被告人的住址和身份证号,发出传票无人接收,也会让自诉人撤诉,不能发通缉令。
5、被告人的犯罪证据必须确实充分
不立案、不起诉,往往是担心犯罪证据不确凿充分,会做无罪判决。被害人不可能收集到比、更多的证据,被害人的法律水平和出庭经验也不可能和辩护律师相比。被害人自诉的案件胜诉率很小。
6、被害人自诉必须证明不予立案,不予起诉。
《刑事诉讼法》
第210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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