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是指受送达人无固定的住址,也无法查明其现在的住址,下落不明,使人民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应严格审查适用条件,慎用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