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从下达受理通知书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未明确规定,一般两个月左右。但法律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即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