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如下要求:
1、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2、应当载明当事人及涉事车辆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经过、形成原因的分析、责任认定等方面内容;
3、应当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
一、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时间怎么算
交通事故处理都是当场处理,然后在事故发生10日之内制作责任认定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有时效吗?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当场进行处理,然后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是没有时效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可以到当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复印一份。经过与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沟通后,复印责任认定书,并且由交警部门加盖印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共有三份,交通事故当事人各一份,交警部门也会存有一份认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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