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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未收到借条,被告上法庭,应对策略有哪些?
2024-05-30 16:20:03 责编:小OO
文档


借条无效情形与起诉应对:借条无实际支付、违反真实意愿、明知用于非法活动、感情债引发的借条等都可能导致借条无效。被起诉后,被告无需证明未借款,原告需证明已借给被告。如原告提供虚据,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写了借条没拿到钱被起诉怎么办

打了借条没得到钱被起诉的应该积极应诉,原告只有借条的情况下也不会支持原告的诉求,没有出借行为的借条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判决对方还钱,经查实,如果借贷行为没有实际发生,原则上不予支持,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5、主体瑕疵

如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且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果该自然人是行为能力人,但该合同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只写借条却不借钱的行为,借条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被起诉,不需要被告方去证明对方没有借钱,需要原告证明把钱借给了被告,若原告提供了虚假的证据材料,原告要承担法律责任。

结语

积极应诉是被起诉者面对借条却未收到借款的情况下的应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因此,原告只有借条而没有实际出借行为的情况下,不会支持其诉求,借条无效。同时,借条无效的情形包括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违背真实意愿、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没有实际支付借款以及主体瑕疵等。被起诉方无需证明未收到借款,而是需要原告证明实际借款给了被告。若原告提供虚据,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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