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停车费的车被划的,可以向停车场提出赔偿。因为收费停车场是具有保管义务的。车辆在停车场受到损害如果停车场并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的,停车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