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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所有权归谁
2024-06-02 10:36:01 责编:小OO
文档


一、停车场所有权归谁
1、停车场所有权归属如下:
(1)停车场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2)停车场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
(3)停车场的停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二、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
下列车位不能进行买卖:
1、小区的公共空地;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
5、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属于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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