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修村路出钱合法,但需公开账务;村里修路占地需依法程序,否则可不同意;修路占用农田需补偿,补偿费为耕地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按耕地数量计算。
法律分析
一、村民修村路出钱合法吗
(一)现在在农村,广大村民为改善出行条件,修路架桥以民展本村经济,其实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伙的好事、善事。由于一些地方财政经济还不宽裕,村向镇打报告并立项,采好一事一议的办法修建村级公路,即就是若修一条公路需开支100万元,按照现行一事一议原则,由财政匹配50万元,村民集资50万元。只要帐务是公开的,村民每人出资一千元修公路也是合法的。像提问者提的情况,要我们地方也要类似的情况,关健是村上要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二、村里修路占地不同意行吗
(一)如果村里修路时的修路协议是在违反法
律规定的情况下完成的,那么村民是可以有不同意方案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再县级以上的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需要征收的土地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情况。
三、修路占用农田怎么补偿
(一)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三)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结语
修路需要村民集资,只要账务公开,村民出资合法。若村里修路违法,村民有权不同意。征收耕地需补偿费,按被征收耕地产值的6-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根据被征收耕地数量和农业人口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有关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 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八十五条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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